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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孝南区2020年
征收土地范围公开啦!
你家的土地有被征收吗?
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
现在就让我们去看看吧!
孝南区征地范围公开
本次征地严格执行省政府
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
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一.鄂政土批【2020】400号
同意征收西河镇西河村,朋兴乡沈新村,新铺镇新铺社区、郝庙新村,东山头办事处大教堤社区、府河村,三汊镇兴业社区,祝站镇农丰岗村、长河社区、公兴村集体建设用地10.2628公顷。
二. 鄂政土批【2020】694号
同意征收孝南区广场街道办事处星火社区、书院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卧龙乡滨河村和孝南经济开发区三军社区集体农用地25.2061公顷(含耕地15.9784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1192公顷。
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3253公顷。
土地用于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孝感市制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孝感政函〔2020〕2号)的标准,据实结算。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三.鄂政土批【2020】621号
同意征收孝南区闵集乡骆集村、农建村、闵集村、安静庙村、杨兴垸村、莲心庵村、前进村集体农用地18.3347公顷(含耕地12.8613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387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7219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四.鄂政土批【2020】585号
同意征收卧龙乡白龙村,毛陈镇沿河村,西河镇西河村,祝站镇农丰岗村、公兴村集体农用地4.5685公顷(含耕地3.8914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7223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2908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五. 鄂政土批【2020】586
同意征收新铺镇群爱村,朋兴乡朋兴社区、挂口社区,祝站镇堰河村、长河社区,肖港镇马鞍村,孝南经济开发区七一社区集体农用地5.1593公顷(含耕地4.3247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3333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4926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六.鄂政土批【2020】584号
同意征收毛陈镇沿河村,祝站镇东风村、农丰岗村、公兴村,孝南经济开发区团林社区、鲁铺社区、驼岗社区集体农用地18.3135公顷(含耕地16.9743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694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0077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七.鄂政土批【2020】597号
同意征收孝感高新区孝天办事处桥西社区、永爱社区、岱山社区、西湖社区、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孝南区三汊镇群利村集体农用地7.9657公顷(含耕地5.9587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8623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8.8280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八. 鄂政土批【2020】592号
同意征收你市孝感高新区孝天办事处高河社区、西湖社区、芦林社区、永光社区;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集体农用地8.2930公顷(含耕地7.8537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904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8.4834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九.鄂政土批【2020】593号
同意征收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槐荫办事处群生社区、大会社区;孝南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渡口社区、联城社区、沙沟社区;孝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郑阁社区、黎明社区集体农用地8.1262公顷(含耕地6.6093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8293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9555公顷。
土地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孝感市制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孝感政函〔2020〕2号)的标准,据实结算。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十.鄂政土批【2020】605号
同意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孝天办事处桥西社区、芦林社区、永爱社区、西湖社区;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集体农用地29.4251公顷(含耕地19.73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4502公顷。
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0.8753公顷。
十一.鄂政土批【2020】599号
同意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孝天办事处中兴社区、岱山社区、永爱社区、芦林社区、永光社区;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董永社区;三汊镇红霞村、石塔村;新铺镇鲁岗村集体农用地18.3663公顷(含耕地14.83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5841公顷。
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9504公顷。
十二.鄂政土批【2020】604号
同意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孝天办事处庙李社区、胡邱社区、中兴社区、龙店社区、柏树社区、草铺社区、高河社区、西湖社区;槐荫办事处大会社区、群生社区;丹阳办事处罗坡社区集体农用地7.3715公顷(含耕地5.63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1.8049公顷。
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1764公顷。
十三.鄂政土批【2020】380号
同意征收闵集乡道新村、合心村、骆集村、闵集村、凤凰台村集体农用地2.4881公顷(含耕地1.7270公顷),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3246公顷。
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8127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十四.鄂政土批【2020】374号
同意征收毛陈镇焦湖村,新华街办事处南桥社区,朋兴乡长风村,卧龙乡白龙村、新垸村,肖港镇共兴村、汉十新村集体农用地13.6219公顷(含耕地10.2378公顷),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2963公顷。
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9182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十五. 鄂政土批【2020】59号
同意征收新华街办事处渡口社区,卧龙乡同心村、夹沟村,三汊镇邹陈村,肖港镇永安二村集体农用地1.5235公顷(含耕地1.5147公顷)。
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235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来源: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