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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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小学)
2019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初中)
2019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孝感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孝感城区常住户口或在孝感城区居(暂)住,符合在孝感城区就读条件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孝感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孝感城区常住户口或在孝感城区居(暂)住,符合在孝感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型
1.居民子女
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孝感城区。按照《2019年孝感城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2.随迁子女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按照《2019年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3.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等人员子女。按照《2019年孝感城区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三)审核资料
请家长根据学生类型,对照各类学生招生办法,相应提供有关证件或资料。
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
1.网上登记。8月6日-14日,各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查询信息。8月17日-18日,各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学生,可修改审核资料(每个学生最多只可修改一次资料)。
3.资料现场审核。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家长,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反馈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期进行资料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申请。
4.相关部门资料审核。各学校将初审结果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把关。
5.学校公示预录名单。8月25日前,各学校根据审核的情况,在孝感教育信息网(招生平台首页有链接)公示审核的结果及预录学生名单,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预录顺序是: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等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申请就读学生,积分相同情况下,在孝感居住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安排)。
6.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调剂。各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提交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于达到了基本积分(30分),但积分未达到申请就读学校的随迁子女,教育部门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不接受调剂的随迁子女,可回原籍就读)。8月28日前,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审核结果,并将录取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备案。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9日,各学校对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五)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根据管理权限报孝感市、孝南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免试的原则,按照招生规模招生。
(六)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学就近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2019年孝感城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孝感城区。
二.以孝感城区的房产证为依据
以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的房产证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申请就读时,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
1.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
2.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并入住,但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凭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相关文书)及缴费发票认定就读学校。
3.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上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该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4.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上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或租住房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三.拆迁过渡期内
因旧城改造而拆迁的,在拆迁过渡期内,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就读。需向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备案等。
四.以祖辈的房产为依据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自己没有自购或自建房、单位公房等),并经核实的,可以祖辈的房产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祖辈户口本及房产证明。
五.以租住房为依据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没有购置住房且已核实的,可以租住房为依据申请就读学校。申请人在孝感城区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就读学校范围内租住一年以上(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为准),在其申请就读学校为其子女安排学位;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在申请就读学校范围内居住时间不足一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019年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的,但申请在孝感城区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
二.孝感城区的房产证为依据
以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的房产证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申请就读时,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
1.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
2.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并入住,但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凭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相关文书)及缴费发票认定就读学校。
3.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上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该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4.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上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或租住房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三.拆迁过渡期内
因旧城改造而拆迁的,在拆迁过渡期内,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就读。需向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备案等。
四.以祖辈的房产为依据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自己没有自购或自建房、单位公房等),并经核实的,可以祖辈的房产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祖辈户口本及房产证明。
五.以积分制入学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没有购置住房且已核实的,以积分制入学方式统筹安排其就读孝感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公办学校学位。
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最低积分必须达到30分。未达到30分的,视为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
2019年孝感城区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符合政策优待的军人、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等人员子女,且申请在孝感城区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
二.政策优待的军人
符合政策优待的军人资格认定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资格认定。在孝感服役或在外地服役但户籍(原籍)属孝感城区的现役军人,其申请在城区就读的子女居住在孝感城区。
2.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②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居住证或者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③军官证件和部队管理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政策优待的招商引资人员
符合政策优待的招商引资人员资格认定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资格认定。在孝感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其他项目1亿元及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副总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且居住在孝感城区。
2. 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②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居住证或者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③企业资质证明:企业的工商登记证,及市招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④任职证明:申请人任职该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副总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证明。
四.政策优待的引进人才
符合政策优待的引进人才资格认定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资格认定。以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文件认定。
2.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②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居住证或者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③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确认文件。
五.就读学校统筹安排
符合政策优待人子女就学,根据其居住地址及其就读意向,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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