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收入差几年来呈扩大趋势,20%高收入者可支配收入是20%低收入者可支配收入的4.3倍。
中国社科院和北京工业大学昨日联合发布《2010年北京社会建设分析报告》,该报告称,北京在社会建设方面仍面临高房价等挑战。
高房价加速财产差
报告指出,2009年北京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达到1∶2.23。行业差则更为明显,行业间低月工资收入与高月工资收入比为1∶8.2。城镇居民中20%的高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0816元,而20%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9元,前者是后者的4.3倍。
高房价加速了北京居民的财产差。2009年北京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了10%左右,但当年房价猛增73.5%,年初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一年的资产收益达70余万元。有房产者与无房产者的财产离迅速拉大。
房价收入比达25∶1
报告认为,北京住房价格快速上涨严重超过了一般家庭的支付能力。2008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户均可支配收入64285元,以一般家庭每户住宅面积90平方米计算,2009年11月北京住房的平均价格为17810元/平方米,需要支付160万元,相当于一般家庭25年的可支配收入,房价收入比为25∶1。
保障性住房不足推高房价
导致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蓝皮书建议,北京应把60%的人纳入保障政策体系,20%的居民(中等收入者及中低收入者)可以享受两限房政策,20%的居民(中低收入者)可以租赁公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20%的居民(低收入者)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政策。